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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程应按雷电防护分区原则和风险评估方法的各参数计算、确定其防雷等级和防护措施。建筑物按综合浪涌保护器防雷措施要求设置防雷系统,设置有电子信息系统的建筑物需要将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规定各部分空间不同的雷电电磁脉冲的严重程度,确定各防雷区交界处等电位连接点的位置,以此作为设计依据。在同一个保护级别中,还应根据各类电子信息系统的风险等级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勘测、设计资料(新虞工程)。
1)被保护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物状况、气象条件(如雷暴日等)和地质条件(如上壤电阻率等);需保护建筑物(或硅筑物群体)的长、宽、高及位置分布,以及相邻建筑物的高度;各建筑物内各楼层及楼顶需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分布情况。
2)配置于各楼层或设备机房内需保护的设备名称、功能及性能参数(如7:作频率、功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等);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拓扑结构:浪涌保护器信息系统电子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关系;供、配电情况及其系统接地形式。
(2)勘测、设计资料(已建工程扩建、改建)。对已建(扩、改建)丁程,除新建工程所述应收集勘测,设计资料的内容外,尚应收集勘测下列相关资料:
1)防宜击雷接闪装置(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的施丁状况。
2)防雷引下线的施工状况及其信息设备接地系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措施及施工情况。
4)强电及弱电竖井内线路布置是否合理。
5)信息系统的安装要求及系统设备特性相关资料,以及电源、信号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
6)总等电位连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施:[情况、共用接地装置施工情况等图样及测试资料。
7)地下管线分布情况。